協志工商重要公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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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嘉義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相關網址人氣155
時間2021-08-24 08:50:32相關附件管理編修  刪除
1.申請資格:
(1).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(2).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(3).操行成績80分以上或未有曠 課或記過之紀錄。
(4).有規定建教班不能申請。(5).請自行查閱辦法。
符合資格欲申請者請洽教務處,即日起至9月23日止。
 
相關附件1:公告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.pdf (大小:73K 時間:2021-08-24 08:50:3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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