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位 | 教務處 | 發公告者 | 無此人 | 來源 | other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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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|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| 相關網址 | 無 | 人氣 | 316 |
時間 | 2021-09-10 14:14:15 | 相關附件 | 無 | 管理 | 編修 刪除 |
一、設籍嘉義縣之居民,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,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,而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申請獎學金: (一)高中(職)組: 1、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(甲等)以上。 2、操行成績八十分(甲等)以上。 3、有體育成績者,其體育成績七十分(乙等)以上。 二、已享有公費或已領取政府機關、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獎學金者,不得提出申請。 三、符合申請資格者洽教務處,校內申請收件至10月4日止。 |